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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为同济法学院师生作报告

来源: 日期:2019-11-13 23:21 点击:

2019118日,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受邀做客同济大学法学院,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国两制的港澳实践及未来展望”的学术报告。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主持讲座。

 

 

王振民教授的讲座主要包括“两岸分治与港澳问题”、“一国两制的港澳模式”、“一国两制的港澳实践”、“一国两制何以行稳致远”四个部分,具体阐释了“一国两制”的实践与展望。  

他在报告中回顾了“一国两制”思想产生的来龙去脉,指出“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可分台湾模式、香港模式与澳门模式三类。其中,“一国两制”的港澳模式可概括为“合而不同、不同而合”,在外交、国防、宪法等方面保持“一国”的情况下,允许港澳在“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法律和司法制度”“行政管理”“经济制度”“文化教育、意识形态”等领域高度自治,并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加以制度化、法律化。

“一国两制”的是一项伟大的实验,王振民教授用大量的数据和事实说明了“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的成就。针对“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能简单地将所有问题一并归结于“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必须厘清不同层次上的矛盾和问题。面向未来,应当正确认识“一国”概念;落实“一国”的制度体制,主要是“人大释法”和建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框架下,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随后,现场同学踊跃提问。对于一国两制是属于过渡阶段制度还是最终阶段制度、如何让香港青年更加正确的认识大陆的发展成果,了解大陆真实状况的问题等问题,王振民教授一一作了回答。

 

 

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在评议中认为,王振民教授的讲座是一次“补课”,为广大同学补充了相当多“一国两制”的知识。讲座深入浅出,扎根实践,所以能有不同于理论化的独到见解和新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钢最后总结道,王振民教授的讲座梳理了“一国两制”方针的由来以及“一国两制”在实践中的问题、难题和新课题。“一国两制”是一项新思想、新创举,在新形势下“一国两制”实践也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面向未来,发展和完善“一国两制”需要新思路、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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