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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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同济大学法学学科体系完整、方向稳定。1994年同济大学恢复法律系并于本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同济法学学科设置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同济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同济法学学科形成了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等学科方向。

 同济法学学科积极融入学校学科生态系统,特色鲜明。本学科依托学校对德交流合作传统和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与学校优势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了德国法与欧洲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治化、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等特色领域。

2022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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