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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建工集团管理学院签约协同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来源: 日期:2018-12-20 00:00 点击:

1218日下午,同济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建工集团管理学院合作签约仪式暨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发布会在同济大学逸夫楼113会议室举行。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就深入推进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展开座谈研讨。



上海建工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卞炯,党委组织处处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殷红霞,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法务部主任许海峰,上海建工集团管理学院执行副院长俞娟、教务长张裕洁,上海建工集团总承包部总经济师钱斌,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总经济师蔡玉红,上海建工集团法务部法务管理经理周黎斌,上海建工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谢继云,上海建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凌俊、葛婷婷出席会议。

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张伟平,研究生院培养处实践教育管理办公室主管王玮,法学院副院长朱冰,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秋华以及同济大学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出席会议。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主持签约仪式。



会议过程中,吴为民、俞娟代表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吴为民、张伟平、朱冰为向建工集团许海峰、蔡玉红、钱斌等3位专家颁发同济大学法学院实务硕导聘书。卞炯、殷红霞、许海峰、俞娟以及吴为民、张伟平、王玮、杨秋华等双方领导共同为 “同济大学-上海建工工程法律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会议一开始,吴为民首先代表同济大学法学院致欢迎辞。他指出,同济大学历来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法学院与土木工程学院合作开设“土木-法学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联合培养本科生,就是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益探索,经过近5年的实践,今年已有了第一届毕业生,取得了广泛层面上的初步成果。此次双方合作签约,是工程和法律两个领域合作探索的又一次创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实践的有机结合,协同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



会上发布了同济-上海建工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计划。据介绍,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努力发挥各自优势,以共同就创新培养高素质法学研究与实践人才、繁荣法学研究和企业法律职业事业等方面合作为切入点,加强在各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探索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新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体系,积极推进双方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达到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战略发展与品牌提升。

在座谈研讨环节,卞炯首先表示,建工集团上下都对双方的此次合作十分关注。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概念与建工建团“追求卓越”的理念十分契合,希望今后双方可以在工程法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政策研究、PPP项目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交流,有效促进双方建设和人才培养,实现互利共赢。

张伟平指出,同济与建工的合作形式多样、源远流长,但工程-法律领域的校企合作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希望双方可以在今后合作中不断擦出新的火花,硕果累累。



殷红霞认为,此次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计划是为建工集团“量身定制”的合作项目,符合今后建工行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双方今后要致力于开拓基于“互联网+”的法学教育新模式,密切沟通、深入研讨,为双方共同培育人才、科学研究探索更多更好的模式。

校企双方其他与会人员均对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基地的成立揭牌表示祝贺,希望双方能秉承同济大学与建工集团合作共建的良好传统,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协同创新,将双方的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另据介绍,同济大学与上海建工酝酿协同培养“工程-法律”复合人才始于201711月。一年多来,双方开展了多层次、深度化、持续性的对接沟通,在共建基地、双向导师、教育培训、学生实习与就业、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意向。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校企合作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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