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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1-08 19:3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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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巡回法庭与巡回区高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拟于近期开展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我院依此开展组织推荐工作。

一、接收岗位

推荐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专业学生2人,在审判团队、诉讼服务中心和综合办公室实习,主要从事司法辅助、文稿起草、基础资料整理等工作。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司法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

实习期间,由巡回庭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导老师。实习地点在南京,实习期限为6个月,自2026年2月(农历春节后)至2026年8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纪律与巡回庭工作人员相同。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 具备较高法律专业素养。

(三) 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 学院推荐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请将推荐表(WORD版,需要导师签字)发送至dingxinxin@tongji.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学号+姓名+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院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周一)。

(二) 院内遴选

根据报名条件,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工作,确定推荐人选。

(三) 办理接收手续

巡回庭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巡回庭相关管理规定;我院会同巡回庭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食宿由巡回庭协助解决(床品等个人物品自备)。

五、纪律监督

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巡回庭一经核实,取消实习资格并反馈至我院,我院亦会严肃处理。


院内联系电话:丁老师,021-6598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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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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