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后台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正文
为增进与司法部门的深度交流合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我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接收条件向最高院推荐2名实习生。经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遴选,推荐刘烨、刘博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选拔。
特此公告。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6年1月6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下一篇:2026年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招募实习法律助理的通知
同济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院办:86-21-65982644 招生教学:86-21-65985385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