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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学院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5-02-27 13:59 点击:

为提高学院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实际,决定继续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即“硕博连读”)。

一、选拔对象

本院在读24级、23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质;

2.本院在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不含必修环节),成绩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

3.硕士期间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未向学校缴纳应缴的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tongji.edu.cn/logon以下简称“报考系统”申请。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同济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下载,本人签名);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若提交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等成果,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SCI、EI、SSCI、C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

5.科研奖励证明等(不接收奖学金类、优秀论文类、优毕等个人荣誉类奖励证明)

6.两位法学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其中一封推荐信必须申请的报考导师或硕士导师出具(报考系统内提交)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考生自我评价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请申请者按照上述顺序将以上第1~8条申请材料(第6条专家推荐信只需报考系统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用A4纸打印,其中第4条科研成果的材料请下载填写《同济大学法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见下方附件1,此表无需报考系统提交),科研成果材料按照《科研成果统计表》中的顺序放置申请材料加封面目录后装订成册,送至:同济大学法学院张老师(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室)。

装订说明: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封面和目录

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同时按照学院要求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送至衷和楼1301,材料审核以书面为准。

2.材料收到后,不予退回,请各位申请人自行做好备份。

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选拔流程

1.202531517:00点前,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学生登录报考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m.tongji.edu.cn/logon),选择“秋季入学硕博连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00元)、提交本细则三中各项材料。

注意: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

2.学院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5.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其他

1.入学时间:20259月。

2.学制:硕博连读入学的博士生学制为四年。

3.通过硕博连读入学的博士生不能参加硕士阶段答辩和申报学历学位。

4.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

学院

2025年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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