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安排,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校级奖学金评审奖项类别包括: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等。
二、评审方法
(一)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依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评选,无需自主申报。
(二)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采取“申请-答辩”制,不区分年级与专业。
三、评审条件
同济大学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25〕23号)及《同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5年修订)》(同济法内〔2025〕10号)。
申请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者要求符合《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学生奖励基本条件;在校日常表现良好,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学生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服务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及社会反馈;原则上参评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在评审期间,参评学年考核中已无不及格课程。
四、评奖流程
(一)学生申请
1.请符合申请条件、有意参与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的同学填写问卷链接提交申请,问卷链接:https://survey.tongji.edu.cn/s/Jjrk48,问卷填写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下周一)中午12:00。
2.请提交材料的同学自行准备答辩ppt,答辩个人陈述部分不超过3分钟。请将答辩ppt于11月10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tjlaw_student@163.com。邮件名称备注为: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姓名+学号。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评审及上报
学院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答辩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最终答辩时间与地点待参评名单确定后将以微信群公告形式进行正式通知。
五、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申诉邮箱:2233654@tongji.edu.cn;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 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社会活动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可以兼得。
联系电话:18019156017(陈老师)
工作邮箱:18019156017@163.com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