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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1-04 14: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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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奖励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原则上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二)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以下三种情况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休学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的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名额分配

我院有2024-2025学年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名额5个,采取“申请-答辩”制,不区分年级与专业。

三、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25]23号)及《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5年修订)》(同济法内〔202511号)。

申请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者要求积极参与组织各种有益活动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在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及其他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服务对象、实践部门好评;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在校(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组织、班级或其他组织担任一定职务,工作认真踏实,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研究生于202511617:00前通过问卷(https://survey.tongji.edu.cn/s/HufeR1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答辩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五、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申诉邮箱:constance@tongji.edu.cn;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在同一评审年度内,纳入统一评审范围的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021-65983456

                  constance@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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