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法学院全体教师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

来源: 日期:2020-11-29 17:54 点击:

11月24日下午,法学院在衷和楼1305举行全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会议,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主持学习会,院长蒋惠岭做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的报告。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蒋惠岭院长的辅导报告包括三个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的重要意义。蒋惠岭指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发展的新高度和新成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治理模式正在形成关键期、法治领域改革尚有难啃硬骨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含十一个方面: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三依”共同推进,“三法”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蒋惠岭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根本性问题,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蒋惠岭院长的辅导报告之后,蒋晓伟教授、黄锫副教授、苏苗罕副教授等教师做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会。

吴为民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发展的新高度和新成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法学院全体教师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全院教师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长,展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勇于承担国家课题。



同济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院办:86-21-65982644   招生教学:86-21-65985385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B


同济大学法学院

TJ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