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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聘任蒋惠岭为法学院院长

来源: 日期:2020-07-21 19:58 点击:

 

721日,同济大学法学院召开干部师生大会,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翔峰宣读学校关于聘任蒋惠岭为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决定。校党委副书记冯身洪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等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学院师生代表出席会议。

 

 

 

冯身洪表示,近年来,同济大学一直在积极寻找有使命、有情怀,能带领同济大学法学学科大踏步前进的法学院院长,相信蒋惠岭院长正是既真正理解同济人的法学情结,又能带领同济法学学科乘风破浪、奋勇前行的最佳人选。希望法学院全体干部师生大力支持蒋惠岭院长开展工作,在蒋惠岭院长带领下,团结一心,共同推进同济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

 

 

蒋惠岭在发言中表示,感谢同济大学、同济人给予的信任,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掀开新的一页。他说,几代同济法律人不懈奋斗,在人才培养、繁荣科研、服务决策等各方面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绩。他将和全院干部师生一道,继往开来,突出政治引领,遵循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主动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学人才,为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他将精诚团结、同舟共济,振奋精神、激励斗志,严谨务实,努力建功立业。

 

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表示,蒋惠岭院长具有极其丰富的司法实践、法律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经验,对新时代法律人才培养、高校的法律研究有着切身感受和独到见解,他的加盟是同济大学法学院之幸,相信他将谋划引领、有力推动同济法学学科未来的建设与发展。法学院党政班子将全力支持蒋惠岭院长开展工作。

 

蒋惠岭20206月入职同济大学之前,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3年。1997111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2020620日免职),2004年至2012年担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至2015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起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20187月至20205月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后期主持工作)。同时,担任多家政法院校的兼职教授或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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