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教授程卫东在同济大学衷和楼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欧盟对外贸易协议中可持续发展条款的规范分析”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主任高旭军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法学院副院长徐钢参加。
讲座开始前,举行了兼职教授证书授予仪式,聘请程卫东教授为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为程卫东教授颁发兼职教授聘书,并为他佩戴了同济大学的校徽。
仪式结束后,程卫东教授为法学院学生讲授了题为“欧盟国际贸易协议中的可持续发展条款进行规范性分析”学术报告。程卫东教授首先指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的本质内涵,即它是公平和平等;然后论述了欧盟条约中规定的“可持续发展条款”的不同类型和具体规范;接着分析了这些“可持续发展条款”的法律性质,最后,揭示了这些条款从其宣誓性功能向具有有限约束力性质的发展过程,并有可能发展成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可能性,因而我国学者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在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和程卫东教授展开了关于中国应该如何应对可持续发展条款的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也结合了自己在德国康斯坦茨的经历向同学们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讲座和互动讨论持续了2个小时。程卫东教授的讲座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彰显其深厚的学术底蕴,讲座中处处不乏理论层面的解释和结合现实的思考,使同学们获益颇丰。讲座在与会师生的热烈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