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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重新认识经济法与社会法

来源: 日期:2019-04-07 00:00 点击:


2019331日晚1830,同济大学法学院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教授,开展了题为“重新认识经济法与社会法”的讲座,并邀请到华东理工大学刘金祥教授作为讲座的点评人。同济大学法学院王倩老师为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讲座之始,赵老师就本次演讲的主题进行了说明,并风趣地表示王倩老师让她做的本次演讲PPT促使她整理出了一篇好的论文观点。 赵老师将本次演讲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关于经济法与社会法已有认知的几个疑惑,二是重新认知经济法和社会法的理论突破口。

就第一部分,赵老师就以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质疑:经济法和社会法概念外延暨定位;经济法和社会法是不是与民法、行政法相区别的独立部门法;经济法和社会法是否是伪科学;是否应该忽略基础理论、关注实际问题解决等。

第二部分赵老师对当前研究的理论突破口进行了讲述,重点阐述经济法、社会法是否是公法、私法交叉融合形成的第三法域这一问题。就此,赵老师对于公私法交叉混合融合的各种形态进行了区分,并用生动易懂的图例进行了讲解,使得同学们对于几种形态的区别更为了解;然后对于国内外关于(不真正)第三法域、(真正)第三法域的各种学说进行了讲解。最后,赵老师也对第三法域谈了自己的理解。

讲座最后,赵老师用一个日常生活中买黄花鱼的事例来生动的讲解了什么是社会法中的人与什么是私法中的人。同学们也更为深刻认识到赵老师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态度,对赵老师报以热烈的掌声。



在赵老师演讲完毕后,刘金祥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首先刘老师讲到了自己多年前在同济教学的渊源;其次,刘老师谦虚的表示自己是做具体制度研究的,是来学习的,表示通过赵老师的讲座深刻的了解了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最后刘老师提到了过去经济法到现在经济法发展的变化,也提到了当下社会法学科建设不给力,理论研究缺乏等问题。

出席本次讲座的朱国华老师也就此次讲座谈了自己的启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后,主持人王倩老师就劳动关系的本质问题与赵老师进行了探讨,并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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