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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科)

来源: 日期:2012-03-12 00:00 点击:

2012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各院系具体名额请见附件1-2012各院系优毕名额。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请以2011年以后《学生手册》版本为准,详情可见附件2-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

请各学院根据我处下达的评选名额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评选工作要注意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毕业班学生可参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的要求,提出申请,并2012年3月16日12: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班长。班长将材料统一收齐后于2012年3月16日16:00前交学工办1301.学院将统一组织评选。

相关通知已发送班级公邮,有意者可查看,申请表等附件详见邮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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