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下午,同济大学法学院金融法律诊所课程之金融诉讼案例实务分享会在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顺利举行。本次活动邀请到四位资深律师和顾问围绕债券欺诈发行问题、私募基金退出、私募基金托管人纠纷、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等领域展开实务分享,师生一行共同探讨金融诉讼案例等法律实务的前沿问题。


活动伊始,中闻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委员王屹东律师代表律所作了开场致辞,热烈欢迎了出席本次交流分享会的各位嘉宾,并期待大家能在本次的活动中有所收获。

一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承担问题
开场结束后,高静律师作为同济大学法学院优秀校友欢迎了各位同学和老师以及同仁的到访,以《私募基金纠纷案件中托管人责任承担问题的研究》为主题拉开了本次活动的序幕。高静律师聚焦实务中的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承担问题,体系化地为我们从问题的产生、困境的原因、解决的方向进行了讲解:随着私募管理人“跑路”事件频发,投资者转向基金托管人追责的现象凸显,但现有的责任追究机制并不完善——首先,相关法律未将托管人责任纳入特殊侵权范畴,投资者面临严苛举证困境;同时免责事由与赔偿标准缺乏细化规则,致使受损者救济困难;典型案例亦揭示了托管人监督募集阶段信息滞后、难以穿透审查实质合规的天然短板。
针对上述问题,高静律师建议明确托管人独立法律地位并制定标准化合同范本,同时构建托管人—投资者动态反馈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加强以证监会为主导的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力度;此外还需细化举证规则与赔偿标准,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渠道。高静律师的剖析鞭辟入里,以司法案例为锚点,将复杂的责任认定难题解构为清晰的制度逻辑,提出颇具启发性的权责平衡框架,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面。

二债券欺诈发行的认定与侵权赔偿诉讼问题
上海亿万律师事务所顾问文勇老师,以华晨集团重大违法违规案为样本,深入分析了我国债券市场欺诈发行与投资者维权的挑战。文勇老师首先全面梳理了债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违法行为规制体系,为我们打下坚实理论基础。进而聚焦华晨集团欺诈发行这一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华晨集团债券违约和“逃废债”的过程、揭露其简单粗暴的财务造假方式、展示行政处罚结果,抽丝剥茧般剖析该集团的违法手段与监管应对,极具警示意义。
文勇老师指出,债券欺诈发行的“重大性”认定需以“偿债能力标准”为核心,区分于股票市场的“价格敏感标准”;并接着探讨了因果关系认定、诉讼竞合等法律适用难点。整场讲座由面到点再到面,层层递进,既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又体现了文勇老师作为监管机构前工作人员对市场法治建设的前瞻性思考,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令人受益匪浅。

三私募投资退出研究
中场休息结束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李乾律师以《私募投资退出之“三十六计”》为主题,结合丰富的司法案例探讨了私募基金退出研究。首先,不仅对未约定回购条款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还通过案例分析进行实践层面的分析。紧接着分享了回购条件未满足、回购义务主体如何确定等五种典型场景下的应对策略。当回购条款缺失或无效时,可采用“苦肉计”协商谈判,或者“无中生有”——援引《公司法》异议股东回购权,抑或以“围魏救赵”的策略组合运用股东知情权诉讼等方式突破困局,建议投资人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行权,避免权利灭失。李乾律师在回购义务主体如何确定部分,特别提出了对“股权/股权价值为限”不一样的理解,拓展了学生们的法律思维。
李乾律师以有趣的“三十六计”标题的一下抓住了师生的注意力,尽管是专业性强的私募基金相关研究,但讲解深入浅出、严谨而不失活泼,将实务中私募投资退出五种典型场景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分享了应对策略,将学生的课堂搬到了实际业务中,拓展了学生们的视野、培养了实务的思考模式。

四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认定与处理
最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委员王屹东律师围绕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认定与处理展开分享。王律师首先从理论层面为学生们介绍了格式条款的概念,接着深入探讨了五个最高法的典型案例分别说明了“付费条款属于特别约定,属于双方磋商结果,不是格式条款,应当有效,无需进行提示说明”“保险条款约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约定事故责任比例'时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定比例与法院认定的实际赔偿比例不一致,属于无效条款”“投保人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责任免除》等文件'即可进入投保页面的,不足以认定保险公司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保险期间约定不明,采用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免责术语约定不明,采用一般人能够理解的定义”,此外还特别分析了免责条款的处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王屹东律师全面系统地阐释了格式条款的识别标准、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及争议条款的解释规则,让学生们不仅在理论层面,更从实务层面深入认识了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丰富了专业知识储备。

结尾
活动最后,所有嘉宾合影留念,王屹东律师代表中闻上海办公室发言,希望未来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让律所与高校法学院建立链接,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中法律实务的发展。同学们在此次活动中,不仅丰富了自身的知识储备,还拓展了视野,更从各位律师身上学习到了精益求精、不断钻研的职业精神。
本次教学观摩学习四位主讲人均是行业大咖,在中间休息时,同学们享用了律所精心准备的甜品和水果。

最后大家合影留念,高静学姐特意准备了庆祝同济大学建校118周年、同济大学法学院建院80周年的纪念牌。


文案:杨雪儿,洪萱仪
摄影:洪萱仪,杨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