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暨复试办法(第二批)
根据学校下达的“2017年同济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文件的要求,对符合同济大学法学院要求的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复试。
一、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2、复试小组集体打分,择优录取。
二、遴选标准及招生规模:
成立由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遵守《同济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守则》的基础上,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根据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见下)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一) 材料遴选标准:
评价材料以学生所递交的材料为基准。
1. 提交材料学生符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的推免生基本要求;
2. 材料需按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
3. 材料详尽、真实;
4. 申请材料的具体评价指标包括:本科学习期间表现、外语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
复试小组将根据上述材料与标准遴选出复试名单。
(二)复试遴选标准为:
1、专业综合部分按150分计,包括专业基础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占复试总分的43%;
2、外语能力考核部分按100分计,包括专业外语笔试与专业外语口语、听力两项,各按50分计。外语占复试总分的28.5%;
3、专业课按100分计。占复试总分的28.5%。
另:复试期间请到赤峰路校医院完成体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复试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上述要求如与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有冲突,按照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本次拟招收推免推免专业学位研究生25人(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会根据实际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五、时间安排
1. 9月26日法学院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本次复试名单;
2. 本次复试时间为9月30日,详细通知见法学院网站(http://law.tongji.edu.cn/);
3. 参加本次复试的学生必须在9月29日上午8:30之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申请。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
5. 9月29日上午10:30之前,法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并在29日17:00之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如考生逾期未接受,我院有权撤回复试通知。
6. 法学院将于9月30日晚上22:00之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送拟录取通知。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并于10月1日中午11:00之前确认接受拟录取,如逾期未确认,法学院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法学院推免工作咨询与申诉联系人、邮箱及电话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邮箱(推荐首选):fzhjw_y@tongji.edu.cn,咨询电话:65988363(赵老师),65985385(张老师)。
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委投诉,投诉邮箱:lyzj1262@126.com。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学校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21-65980710,邮箱:j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