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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开题报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10-26 00:00 点击:

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请精心准备本人的开题报告,并经导师修改同意后,方可提交各教学点。然后由教学点统一寄同济大学法学院赵老师处。凡开题报告不合格,达不到导师要求,导师拒绝在开题报告上签字的同学,一律不得参加年底的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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