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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家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经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参看附件。请各位法律硕士(含在职)仔细阅读,严格规范学术行为,自觉遵守学术道德,保证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术作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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