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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11-06 09: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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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现我校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团支部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法学院评审相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范围以全日制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参评团支部应成立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积极落实和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工作要求,评选出一批既在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表现突出的“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取得实效。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能规范维护“智慧团建”系统。

3. 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 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创先争优、积极奉献。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形成工作品牌,在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基层团支部对标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学院团组织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书面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后,上报校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各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进行提名,每学院提名名额为1个,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复核后组织评选,未获评标兵的支部仍评定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支部占用非标兵名额。

(二)名额配比

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按当年团支部数量的10%评选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数量:10个

(以上团支部总数包含2026级新生团支部)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团支部上交登记表与补充材料,详见附件1与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团委,作为初审材料。

2. 相关材料的纸质版请于11月9日(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至法学院团委(衷和楼1301B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可编辑版)发送至学院团委工作邮箱:tjlaw_student@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团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逾期视为放弃。

3. 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2.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候选团支部补充材料

(以上附件电子文档另附)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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