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安排,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类别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以及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捐赠奖学金)、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学金、本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本科新生奖学金、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金等。
二、评奖要求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25〕23号)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一网通办(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奖助事项-奖学金-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学院评奖细则详见附件。
三、评奖流程
(一)第一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第一批奖学金评审主要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部分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1、2025年9月15日至16日,学院将2024-2025学年学生成绩排名在衷和楼13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2、2025年9月16日13点前,将第二课堂附加分支撑材料(电子版)填入线上链接:https://www.wjx.cn/vm/tdFWXJ4.aspx,9月16日13点前同步将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衷和楼1303陈老师处。支撑材料以正式获奖证书为准,证书落款日期应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含8月31日)。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第二课堂附加分无需提交)。同时请保证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只有同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方可视为成功提交;
3、2025年9月16日前,2022、2023级各班将班内公示完毕的参评学生第二课堂基础分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级学生在参评学年“五育”学生培养及评价方案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即可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基础分,无需自主提交;
4、本次国家奖学金将结合年级及专业情况,由答辩产生。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有意申请者可提前做答辩准备。
5、根据学校的具体工作节点要求,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全校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二)第二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将待学校启动后进一步通知,预计于10月下旬启动,具体通知另发。
联系电话:18019156017(陈老师)
工作邮箱:18019156017@163.com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