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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3-20 17:31 点击: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新时代共青团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团实践,强化基层团组织政治功能与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构建规范高效、富有活力的基层团建新格局,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法学院相关评审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范围以全日制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积极落实和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工作要求,评选出一批既在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表现突出的“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向青年传达党的声音,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支部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支部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规范维护“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形成工作品牌,优先申报围绕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5.学风建设好: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整体学业成绩良好。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各学院团组织可制定评选细则,根据学院评选细则,经民主推荐产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评选细则加强审核,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各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进行提名,每学院提名名额为1个,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复核后组织答辩评出,未获评标兵的支部将获得非标兵荣誉。提名支部亦占用非标兵名额。

(二)名额配比

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按当年团支部数量的10%评选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数量:10

(以上团支部总数包含2024级新生团支部)

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团支部上交登记表和申请陈述,详见附件2~3,并于324日(周一)1200前报送至院团委,(相关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投递至2150406@tongji.edu.cn,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命名为“个人姓名/集体名称-年级-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逾期视为放弃。

2.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不少于2500字;纸质登记表及汇总表需经学院党委审批。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表彰。

各基层团委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同济法内〔2022〕16号关于印发《同济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的通知 (1).pdf

2.  附件2: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1).doc

3.  附件3: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提名表(1).doc

4. 附件4: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汇总表.xls

(以上附件电子文档另附)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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