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不包括在职、定向、国际学生)。
二、评奖名额
本科生 |
研究生(硕士+博士)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8 |
1 |
2 |
8 |
1 |
2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为1名。
*其中,优秀学生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中提名产生,有意申请优秀标兵的学生务必申请【优秀学生】;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后,上报至校团委,在校内评比产生。
请法学院各位同学注意,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序列进行申报,彼此不做调剂。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由申请学生本人向院团委通过共享文档(文档见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大群)于11月16日15:00前进行填写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参评个人只能申请一种荣誉称号,且本通知中年度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2.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院团委审查评选材料后,请申请者于11月18日17:00前将答辩PPT、附件1或附件3发送至邮箱:【tjlaw_student@163.com】(邮件以学号+姓名+学历+申报类型命名)。学院评审委员会预计于11月22日中午11:30在衷和楼1302会议室组织答辩,原则上在校的均需线下参加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如在境外等因素需要线上答辩的同学,在发送邮件的时候在邮件中写明具体原因;
3.根据申请学生答辩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在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