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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校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11-15 19:03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院大学生践行“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贡献同济法学的青春力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2022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同济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评奖年度的新生除外,不包括在职、定向、国际学生)。


二、评奖名额

评选名额

提名名额

本科生

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非标兵

标兵

非标兵

标兵

优秀学生5%

优秀学生干部1%

优秀学生1.5‰

优秀学生5%

优秀学生干部1%

优秀学生1.5‰

8

2

1

7

2

1

1

*其中,优秀学生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中提名产生,故学生统一申请【优秀学生】;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后,上报至校团委,在校内评比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1-2022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1-2022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1-2022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由申请学生本人向院团委通过问卷链接https://www.wjx.top/vm/wF7PUFp.aspx# 于11月16日15:00前进行申报,参评个人只能申请一种荣誉称号,且本通知中年度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2.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院团委审查评选材料后,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答辩PPT、附件2或附件3发送至邮箱:2962142501@qq.com(邮件以学号+姓名+申报类型命名)。学院评审委员会于11月18日中午11:30在衷和楼1302会议室组织答辩,原则上在校的均需线下参加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3.根据申请学生答辩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在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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