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年先锋力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评奖年度的新生除外,不包括在职、定向、国际学生)。
二、评奖名额
评选名额 |
提名名额 |
本科生 |
研究生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非标兵 |
标兵 |
非标兵 |
标兵 |
优秀学生5% |
优秀学生干部1% |
优秀学生1.5‰ |
优秀学生5% |
优秀学生干部1% |
优秀学生1.5‰ |
7 |
1 |
1 |
8 |
2 |
1 |
1 |
*其中,优秀学生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中提名产生,故学生统一申请【优秀学生】;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当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后,上报至校团委,在校内评比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服务同学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良好。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该评奖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由申请学生、申请团支部本人向院团委通过问卷链接https://www.wjx.top/vj/PD7xjYI.aspx于11月16日17:00前进行申报,参评个人只能申报一种荣誉称号,且本细则中年度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2. 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院团委审查评选材料后,于11月18日中午12点将答辩ppt发送至constance@tongji.edu.cn,学院评审委员会于11月18日下午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申请学生答辩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在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