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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提名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11 19:37 点击:

各位同学、团支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同团〔2020〕17号)的要求,依据《同济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现开展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提名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团支部(含本科、研究生,2020级新生和新生团支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

今年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团组织要充分考虑其在疫情期间所做出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社团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服务同学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良好。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支部有良好的凝聚力,政治学习氛围浓厚,组织生活规范。

2. 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整体学业成绩良好。

评选名额

提名名额

本科生

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

标兵

非标兵

标兵

非标兵

标兵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五四红旗

团支部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学生

6

1

1

1

9

2

1

1

1

1

3. 积极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取得一定影响力,积极参加团组织创优活动。

4. 团支部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以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配比

(二)评选程序、时间以及申报材料要求

1. 由申请学生、申请团支部填写相应申报电子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和申请陈述,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不少于2500字,于2020年11月16日17:00前发送至constance@tongji.edu.cn,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修改为“本科生/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姓名”;书面登记表和申请陈述于2020年11月16日17:00前提交至衷和楼13楼刘博老师的信息;参评个人只能申报一种荣誉称号,且本细则中年度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2. 根据申请学生、申请团支部该学年各方面表现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广泛听取党团员和群众意见,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推荐名单,报至院团委;

3. 院团委审查评选材料后报学院评审小组,组织申报个人与集体进行答辩,审定通过后,在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4. 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共青团同济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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