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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同济大学法学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9-16 11:11 点击: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学校防疫工作的总体安排,依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线上答辩事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方式与时间节点

依照校学位办的通知和法政分委会的实施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方式改变为网络在线工作方式。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法学院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流程(12月份学位申请)》

论文各环节的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拟12月份申请学位的毕业生,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进行教育部抽盲审及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标准:全文总文字复制比低于15%(含15%);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务必在10月26日至11月6日间完成,学位申请者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yx@tongji.edu.cn;文件名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论文相似性检测格式要求:⒈封面(包括扉页);2.论文原创性声明;3.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论文正文;8.参考文献;9.注释;10.附录;11.致谢;1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同济大学学位论文写作格式要求》《附件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 抽中盲审的以及未抽中盲审均须在11月8日前向学院教务科提交1篇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PDF格式),学位申请者参见 《附件四: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盲审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yx@tongji.edu.cn,文件名命名要求:学号_姓名_研究方向。

3. 11月9日至12月6日分别为隐名外审及各教研室学位论文评阅时间;特别说明:各教研室负责的学位论文评阅,请组织2至3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导师除外)评阅论文,形式可以采取隐名送审或者明审;评阅意见书详见《附件五:学术型评阅意见书》《附件六:专业型评阅意见书》。

4. 硕士学位论文在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12月7日至12月11日为法政分委会审批答辩审批时间;学位申请者在线填写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详情见《附件七: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附件八:学位审批表填写模板》。

5.  所有答辩均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含20日)。2021年1月20日左右发放证书。

二、学位论文答辩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毕业论文在线答辩仅为极特殊情况,如有需要个别答辩的,须经学科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指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所有审核流程照旧,材料审核以网上审核的形式进行。所有申请材料都以电子形式呈报、网上各级审核结果均需以截图形式留底(并打印存档)。

(一)答辩组织

依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简称《学位细则》),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会议形式举行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学位。答辩委员会组织工作依照《学位细则》第九条和第十五条执行。

(二)视频答辩

采用网络视频答辩形式举行答辩会议,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完成答辩会议。答辩秘书完成答辩事务工作。

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原则上使用学校签约的腾讯会议,紧急情况下需要在保证系统运行安全流畅下可采用其他视频平台。

学院为每个答辩组配备一名技术助管,技术助管负责通过腾讯会议申请好答辩会议室,将会议室ID号提前告知教务人员、答辩组成员和学生,会议室密码可以提前在群内通知。技术助管需事先组织答辩委员会老师、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测试。并全程负责在线答辩的技术保障。

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全程参加。所有进入会议室的人员必须开启视频,否则需离开会场。答辩要保证公开性,要有旁听人员参与。

(三)答辩投票

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授予申请人学位。答辩秘书事先在微信群(仅有答辩组成员)建立“腾讯投票”小程序,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所有投票必须要截图打印存档。

如果个别专家因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线投票,答辩委员会主席掌握会议投票情况,决定答辩表决结果,并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中须填写一句:“X位答辩专家委员中,Y位同意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

(四)答辩事务

答辩秘书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或电子版本)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议的详细记录。

(五)纸质材料

在疫情防控期间,答辩前,学生须填写并提交一份word电子版的《硕士学位审批表》。待疫情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打印《学位审批表》,学位评阅专家、学位申请人、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分委员会主席等补签字。《学位审批表》中的《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纸质材料须补交。

(六)学位秘书材料审核

在疫情防控期间举行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学位申请,各学院学位秘书按以上要求审核学生的所有材料并收集申请学位的材料电子版(学位审批表、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截图)。

上会材料采用电子形式,内容不变。

三、注意事项

1.  参与答辩师生应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线下有关答辩的管理规定和行为惯例,原则上也适用于线上答辩活动,师生应共同遵守。

2.  答辩人未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不得对答辩过程进行录像。

3. 注意仪表仪态和行为举止,在答辩整个过程中,注意周围环境整洁,注意电脑和办公桌面整洁,注意手机静音,不从事与答辩无关的活动。



如果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有新的要求,将以上级文件精神做相应调整为线下答辩安排并及时通知。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



附件一:法学院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流程(12月份学位申请)

附件二:同济大学学位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附件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附件四: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盲审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

附件五: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附件六: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附件七: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

附件八:学位审批表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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