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在读学生参加学术报告活动的规定
为贯彻学校卓越人才的培养计划,开拓法学院在读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法学思维能力,经学院讨论决定自2011年6月份开始,凡法学院在读学生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由法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1. 每位同学每学期需参加学术活动五次(五分)以上;
2. 每位同学参加学术活动的记录必须经法学院教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确认;
3.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超过法学院规定次数的,每多一次可累积一分。其最终分值的多少将作为各种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济大学法学院
20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