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遴选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满足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需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出国留学,加强国内外联合培养,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支撑。
为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德国研究中心及外事办公室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 选派计划
全国范围内,2017年计划选派115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三、选拔对象
1.按实际需要选派有关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四、申请条件
须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五、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7.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六、外语条件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
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
八、申请和时间
校内申请
教师类:
1.《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附件一)
2.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科研立项书等)
4.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请提供符合申请人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5.外语水平证明。
学生类
1.《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学生用)》 (附件二)
2.外方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注: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中的 “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将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限字500以内)发送到邮箱:qiuyeping@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请各位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学生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师材料交至德国学术研究中心。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
申请人于2017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请选择“同济大学”,并尽快提交。在确认收到受理机构确认“已受理”后,打印申请表,并于2017年4月5日-7日将打印的网上申请表及其它书面材料一份 (具体书面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717或 http://www.csc.edu.cn/article/726)送至我校外事办公室审核,由外事办公室将我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相关咨询联系电话:
学生申请请咨询 65981601袁老师
教师申请请咨询 65980328朱老师,65983315裘老师
附件一: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
附件二: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学生用)
研究生院、 外事办公室、德国研究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