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0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崔亚东当选新一届上海市法学会会长。
由同济大学法学院推荐并经此次会员大会选举,我院高旭军、严桂珍、朱冰等3人当选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其中,由学院推荐并经上海市法学会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高旭军当选为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出席会议。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崔亚东主持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法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附:市法学会新任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名单
会长:崔亚东
专职副会长:施伟东
兼职副会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伟、王志强、孔祥俊、叶青、叶必丰、刘晓红、李余涛、何品伟、陆东、陆卫东、茆荣华、徐燕平、盛勇强、盛雷鸣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伟、马屹、王磊、王志强、王国华、王信芳、孔祥俊、龙英锋、叶青、叶必丰、刘晓红、关保英、阮忠良、李余涛、肖凯、何品伟、何勤华、应雪云、宋晓燕、陆东、陆卫东、茆荣华、范伟、荚振坤、施伟东、顾晓敏、倪受彬、徐燕平、高旭军、郭为禄、郭俊秀、黄琦、黄辉、黄祥青、盛勇强、盛雷鸣、崔亚东、谢根华、廖振华、黎淑兰、薄海豹
理事(从左往右按姓氏笔画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