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011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师资研讨班报名通知
遵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布置,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定于
2011年7月在上海举办为期五天的“2011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师资研讨班”。谨将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班内容
1、交流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的现状情况与相关经验;
2、探讨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案例教学及其课程开发;
3、组织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案例》公共课程基本教材编写;
4、建立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任课教师交流网络;
5、提出推进我国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课程的倡议书。
二、研讨班主办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三、研讨班时间
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报到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五)开班
四、研讨班地点
同济大学综合楼
五、研讨班对象
我国高校已经从事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和意向从事知识产权课程教学的教师,以及与高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相关的管理人员与其他人员。与会人员总计60名,每所高等院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
六、研讨班费用
1、与会人员往返埠际交通费及相关费用自理;
2、与会人员食宿和其他会议费用由研讨班主办单位承担。
七、报名手续
1、研讨班面向全国高校已经从事或者意向从事知识产权公共课程的教师开放,即日起开始报名。
2、意愿参加“2011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师资研讨班”的符合上述要求的高校教师,请填写附后的报名表,并在2011年6月20日24时前将该报名表的电子文本发至jianpengliu@hotmail.com,同时将报名表书面正本寄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同济大学综合楼805室知识产权学院 柳建朋 收”。
3、研讨班主办单位将遵循上述规定和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在2011年6月25日前确定邀请与会的60名人员。并在2011年6月25日通过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使用的邮箱发出是否邀请与会的通知,同时寄出书面会议正式通知。
4、接到邀请与会通知的人员应在2011年6月30日24时前通过上述邮箱返回确定与会的回执。
5、2011年7月上旬研讨班主办单位将与每位确定与会者邮件或者电话再行确认并发出正式会议通知。
八、联系人
柳建朋
电话:021—65988843
手机:15216718341
邮箱:jianpengliu@hotmail.com
虞慧敏
电话:021—65982644
通讯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综合楼805室知识产权学院 柳建朋 收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2011年5月20日
附件:2011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师资研讨班报名表
2011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师资研讨班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