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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大法官“国家宪法日”做客同济高等讲堂

来源: 日期:2020-12-08 16:52 点击: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学院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做客同济高等讲堂,为全校师生带作了一场题为《通过公正审判防止冤假错案》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主持,全校近600名师生在线聆听了报告。



冤假错案是一个古老的、全球性的问题。胡云腾大法官从冤假错案的类型、人民法院纠正冤假错案的基本情况、冤假错案的原因剖析及如何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他通过浙江叔侄奸杀冤案、于英生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聂树斌案、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案以及于欢案等典型案件,分析了冤假错案的类型和各自的特点。他指出,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依法纠正了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北聂树斌案等58件重大冤假错案,依法宣告122人无罪或改判较轻刑罚,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



对于冤假错案形成的原因,他指出,冤假错案发生的客观原因表现在司法制度、机制和程序存在疏漏,办案条件存在不足。主观原因主要是司法人员在办案理念、办案能力、办案方法与办案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或不足。他以其亲自办理的聂树斌案为例,详细分析了导致这一错案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胡云腾大法官认为,刑事审判最大的风险是发生错案,刑事法官重要的职责是防范错案。防范冤假错案必须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秉持谦抑、审慎和善意的理念,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和程序公正等原则制度,从基础上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并且重视运用科技力量防范冤假错案。



最后,法学院蒋惠岭院长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冤假错案既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话题,也是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他提了自己的三点感受,一是冤假错案是文明社会的毒瘤,虽然面积不大,但是毒性很强。二是冤假错案要靠文明社会整体的免疫力来预防和避免。三是要靠政治过硬,素质精良的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来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

讲座中,来自全校不同学院的同学积极就防范冤假错案主题与其他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提问。胡云腾大法官对问题逐个进行了交流。


主讲人简介:

胡云腾,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现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其长期研究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案例指导、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对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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