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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德经济法比较论坛成功召开

来源: 日期:2015-11-02 00:00 点击:

10月22日,由同济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联合举办的、由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承担的“2015中德经济法比较论坛——资本市场和有效(可选择的)争议解决途径发挥作用的条件”在我校综合楼举行。上午8:30,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主持了简短的开幕式,法学院书记程德理教授、Konstanz的Astrid Stadler教授和洪堡大学的Reinhard Singer教授在开幕式上致了贺词。然后便开始了整整一天的议程。我校朱雪忠教授、宋晓亭教授、金泽刚教授、高旭军教授,德国洪堡大学的Reinhard Singer教授、Christoph Kumpan教授,康斯坦茨大学的Jochen Glöckner教授、Astrid Stadler教授、R. Rengier 教授以及来自我校、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大学经济法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学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实务界人士出席论坛。

该论坛至今已举办四届,旨在就中德在竞争法、公司法、经济法、劳动法、刑法、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最新发展进行讨论,并就相关的热点和争议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达到对最新发展的不同认识,进行思维上的冲撞。

会中,Jochen Glöckner教授从秩序自由、一般保护体系和经济学上的根据等角度浅谈了作为市场的资本市场和市场保护,并对资本市场上现存的不正当竞争现象进行了分析。来自我校的于馨淼副教授做了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在中国反垄断法执行中的表现”的报告,从两个案例出发,深入浅出的介绍了自己的观点。Christoph Kumpan教授详细介绍了借助信息和披露义务的市场透明,其中包括有财务公开义务、公众性和特殊公告。我校高旭军教授探究了中国《证券法》中虚假信息责任条款适用状况,并分析了该领域行政处罚多于追究民事责任的原因。

在下午的论坛中,首先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先生对中德经济关系中的仲裁实践进行了分析,他以上海国仲仲裁实务为视角,结合大量数据,深入的剖析了涉德商事争议的仲裁实务。来自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刘炳荣大法官对调解在中国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的适用实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洪堡大学的Reinhard Singer教授提出了若干可选择的争议解决途径,并阐述了现存的一些问题。康斯坦茨的R. Rengier教授用多个生动有趣的例子详谈了内幕交易的刑事可罚性,随后我校谢焱助理教授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形式问题也进行了探究。来自浙江大学的郑观助理教授做了题为“衍生诉讼的本质:股东的衍生权利还是原始权利?”的报告,引起了出席论坛人士的广泛思考。最后,来自我校和洪堡、康斯坦茨大学双学位项目的两名学生,即同济大学张飞虎和康斯坦茨大学Lukas Aberle分别用可口可乐及Edeka的案例探讨了中德经营者集中审查比较。

席间,中德双方学者均对论坛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思考以及激烈的讨论,同时,多名中德学生也参加了本次论坛,倾听了各方对于当下经济发展的不同见解。论坛结束后,论坛主办方同济大学、洪堡大学和康斯坦斯大学的双硕士项目主要负责人就三校合作的双硕士项目开展召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就三校学生选拔、互派、学分互换等操作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了协商。

此次论坛不仅达到了学术交流和与实践互动的效果,也为学生交流和培养提供了展示平台,取得了圆满成功。本次论坛同济中德校园的大力支持,另外,同济大学法学院和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许多同事和学生也参与了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我们对此表示深切的谢意。

供稿人:于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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