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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与外国投资―发展和实施模式的中德比较”研讨会成功召开

来源: 日期:2015-10-30 00:00 点击:

“中国资本市场与外国投资―发展和实施模式的中德比较”国际研讨会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由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德国汉堡法学院联合主办。本次会议由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与德国汉堡博瑞思法学院副院长Rüdiger Veil教授共同召集,得到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驻沪办事处与上海市法学会的大力赞助。另外还得到了上海市法学会和中德校园(CDC)的支持。

大会于23日上午8:10举行了简短的开幕式,我校高旭军教授主持了大会的开幕式,法学院领导宋晓亭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先生、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暨上海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会长林燕萍教授、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驻沪办事处主任文庭先生(Mr. Tim Winniges)与汉堡博瑞思法学院副院长Rüdiger Veil先后致开幕辞。此后即进入了正式的开会议程,德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主任Thomas Höppner先生和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律师兼内蒙古证监局局长苏虎超博士前后分别介绍了德国和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状况和监督机制,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WT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龚柏华博士就“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和困境”作了精彩的发言。

此外,包括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前主任Klaus J. Hopt教授、汉堡博瑞思法学院Rüdiger Veil教授、德国明斯特大学企业法与资本市场法研究所所长Matthias Casper教授、德国巴符州西南钢铁协会财会预算及法务部总监Steffen Gehring博士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陈亦聪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教授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习超教授、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就“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外国投资的意义”、“外国投资对上海自贸区的重要性讨论、监管权的行使” 、 “德国与中国的不同解读与相关经验、通过集团诉讼及其他司法途径实现私力救济的可能性” 、“中、德、美不同视角考察、中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 、 “制度缺失与改革诉求、中德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和投资者的法律保护”问题作了精彩的发言和深入的讨论。

此次研讨会的第二个单元还邀请到德国Global Bridges高级代表团的参与,众多与会德国政府官员(包括德国联邦议会议员Andreas Schwarz先生、Metin Hakverdi先生,德国驻布鲁塞尔欧盟议会协调人Simon Vaut先生)、企业家、律师、杂志主编与社团主席分别分享他们对中德资本市场发展的认识和前景展望。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离不开德国和国内各个高校、律师事务所、德国阿登纳基金会、DAAD、上海市法学会、同济大学法学院以及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大力支持。

会议取得丰硕成果,相关报告及提交将会正式集结出版,从法律层面为上海乃至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提供立法制度及法律适用支持;而借鉴同为成文法系国家德国的成熟资本市场法治经验,对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理论发展与判解研究也大有助益。

供稿人:赵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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