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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办“公共事件与法治评论”主题研讨会

来源: 日期:2016-12-24 00:00 点击:

2016年12月9日下午,由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公共事件与法治评论”主题研讨会在我院综合楼1305会议室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同济大学文科办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上海法治报社协办。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同济大学文科办主任陈强、我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卫等出席并致辞。我院教授、法制专栏评论人金泽刚主持研讨会。

同济大学文科办主任陈强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最新发展状况。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介绍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发展和上海市法学研究的情况,期待同济大学法学院更多参与法学会的活动。我院党委书记吴为民介绍了同济大学法学院的悠久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学校继续办好法学院的决心和信心,并表示,大学教授专家在社会媒体发表评论是发出学校学院声音、赢得影响的重要方式,是回应大众关切、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精髓的便捷途径,同时在导向上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底线思维。

金泽刚教授对嘉宾发言做了总评,认为各位嘉宾围绕评论的时代特色和影响力、评论主体和评论对象的关系、媒体喜欢的评论类型以及评论的事实真实性与表现形式等话题展开讨论,主题集中但内容广泛深刻。他指出,公共事件的背后往往潜在刑事法律问题,刑法学者写法治评论具有较大优势。但写评论也要注意技巧,结论不要太具体武断。法治评论一般以法律分析为工具,是法制宣传的新阶段和新层次,它与一般的时评相比,具有更强的学术性和更加深远的影响力。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在总结中表示,感谢各地专家学者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大家对上海法学会的大力支持,感谢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精心安排。本次会议的主题不仅仅从法学家的视角来探讨,还有媒体朋友们的参与,实现跨界的交流融合,这样既具有学术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

《人民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上海法治报》、律新社等十多家媒体的编辑记者参加研讨交流。来自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本市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部分代表出席研讨会并做精彩发言。我院部分在读研究生出席研讨会并与部分发言嘉宾对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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