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中午12:30,以“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实务”为主题的学术午餐会于综合楼1305成功举办。同济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研究会特邀请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佘轶峰律师作为嘉宾,为同学们讲解了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中的难点问题。袁秀挺、谢焱和娄亚丹老师出席参加。

佘轶峰律师作为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数十家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处理其在中国的各项知识产权事务,专注服务于高端知识产权案件和复杂疑难的公司争议解决。

在讲座中,佘律师首先举例说明在确定权利主体、确定秘点和证明秘密性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其次,佘律师对于商业秘密的三种侵权行为,即使用型侵权、窃取型侵权和公开性侵权的异同进行比较,进一步指出使用型侵权行为的判定公式为“接触+实质相同”,并以硫酸制备设备中的商业秘密为例,讲解了客观上无法进行侵权判定的实际案例。再者,在商业秘密的刑事司法保护方面,佘律师认为目前存在缺乏办案经验的警官、主诉检察官超负荷工作等诸多问题。最后,佘律师指出了通过竞业禁止协议保护商业秘密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次学术午餐会利用午间用餐时间开展学术讨论,以轻松和开放的形式为同学们提供了思想碰撞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同学们也对本次学术午餐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整个教室座无虚席。讲座结束后,不少同学围着佘律师继续请教问题,佘律师都予以耐心解答,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