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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来源: 日期:2011-04-20 00:00 点击:

发表时间:2011-04-20

一、 学院介绍
同济大学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早在1915年就有了第一批法科学生。1945年成立了法学院,聚集了徐道邻、谢怀轼、陈盛清等著名法学家。建国后,法学 院并入复旦大学,1994年学校恢复法律系,1998年起与德国学术交流基金会合作在中德学院先后设立行政法、经济私法及知识产权法教席,并成立经济法 系。2003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2009年学校整合法律系、知识产权学院与中德学院经济法系,组建了法学院。
目前法学院共有教师5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讲师 2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5人;专业教师中60 %的教师获得德国、法国等国外大学及国内著名高校的博士学位。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位授予点,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法学一 级学科博士点。
二、 专业设置
1本科专业:
◆法学
2研究生专业:
◆法学理论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刑法学
◆国际法学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知识产权
三、专业介绍
同济大学法学专业旨在通过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知识的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法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 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经济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 经济法、国际私法、婚姻法、比较司法制度、外国民商法、欧盟法、证券法、房地产法、社会保障法等。在师资队伍上,除了本院教师外,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 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如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家德国马普所所长Straus教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Rader教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教授 等。在学科交叉上,结合学校土木、建筑、环境等优势学科,形成了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等交叉性研究方向,培养综合性、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在不断夯实 原有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积极致力于引进先进的法学教育理念,并开创一系列新型的教学模式,如小班化教学、聘请知名外教模块化教学等。学院设有法律教育实践 中心和法律实验室,专门负责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目前,已经与上海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部分知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受聘为法 学院的兼职教师。这些合作单位还为学生提供了定期固定的实习基地。此外,我校还与一些国际著名企业有着长期友好的往来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它们能为学生提供 广阔的实习和实践平台。在国际合作上,学院与德国马普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德国洪堡大学、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科研合作与师生 交流成绩显著,如多名学生获得了欧盟EMECW Lot 14 Programme法律硕士奖学金项目、意大利律师事务所实习项目、比利时自由大学留学项目等。
同济法学在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研究方向,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第一,依托 学校理工科及综合优势,知识产权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地位;第二,秉承学校对欧传统,德国法、欧盟法的研究走在全国最前列;第三,与学校优势 学科进行交叉,形成了建筑与房地产法、环境科学与环境法等特色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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