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法学院团委“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会暨“做合格团员”专题团课举行

来源: 日期:2017-04-01 00:00 点击:

在校团委的统一部署领导下,法学院团委积极响应,稳抓落实,于今年3月正式启“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学院团员完成初步自学的基础上,法学院团委“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会暨“做合格团员”专题团课于330日晚在综合楼1305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和专题团课面向学院各团支部书记、团学联全体成员和各支部团员代表举行,校团委负责人谭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党委副书记杨秋华,以及团委共建单位设计创意学院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团委蒋亦秋老师主持。

会议开始,校团委负责人谭武老师致辞并传达了关于“一学一做”教育实践重要指示精神,他首先肯定了法学院“一学一做”的教育实践方案,向同学们指出了“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强调全体团员要在本次教育实践的过程中,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同时,谭武副书记鼓励法学院全体团干部、团员,继续实践“法律遮阳伞”等具有法学院特色的志愿活动,发扬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后,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发表讲话,他首先代表学院党委,向前来指导工作的校团委同志表示感谢。其次,吴书记对“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凝聚青春力量,为党的各项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再次强调。他指出,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不仅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抓手,也为进一步夯实党的青年群众基础起到重要作用。最后,吴书记对学院的团干部和团员学子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同学们深入落实思想政治教育,以“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心态,不断创新,努力成为具有优良思想政治品德、突出的学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一流法律人才。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秋华老师结合对本次“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及团干部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班干部、团干部应当在各班级、支部中发挥应尽的职责,努力提升学习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奉献意识,不折不扣地将“一学一做”的精神落实到各项团学工作之中。

接下来,全体参会人员在谭武老师的带领下,佩戴团徽,面对庄严的团旗共同重温了入团誓词,并在誓词书上签字。通过这一神圣的仪式,勉励所有团员不忘初心跟党走,切实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

作为本次会议的最后一项议程,同时也是此次“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规定动作,法学院团委蒋亦秋老师主持开展了“做合格团员”专题团课。本次团课以团基础知识、同济青年与同济精神、新时代共青团员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三大内容为主,结合总书记对青年的要求,使同学们了解团组织的相关知识,深化了对团组织的认识,并对明确了自身肩头的责任。课上,部分同学积极参与互动交流,主动与其他团员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一堂生动的团课为推进会画上了圆满句点。

下阶段,法学院团委将继续深入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对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全院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学学科凝聚青春力量,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同济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院办:86-21-65982644   招生教学:86-21-65985385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B


同济大学法学院

TJ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