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法学院在2017级全体新生中开展校史校情主题教育

来源: 日期:2017-09-30 00:00 点击:

911日上午,法学院2017级新生开学典礼之后,紧接着举行了“同济大学校史校情”专题报告会,报告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主讲。法学院2017级全体新生聆听报告。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秋华主持报告会。

杨秋华在主持报告会中表示,今年是同济大学建校110周年,同学们进到大学,首先要去了解校史校情,只有了解校史,才会对学校爱的深挚;只有了解校情,才会进一步增强自豪感和使命感。

吴为民以“了解同济,热爱同济”为题,以时间为脉络,围绕创校初期、吴淞时期、内迁办学、院系调整、两个转变、再铸辉煌等重要阶段,向同学们介绍了同济110年发展的历史轨迹、精神追求和文化底蕴。他表示,同济大学以“同济德文医学堂”开始迈步,“同济”两字始终相随,“同舟共济”作为校训在学校办学历程中有着深刻的蕴含,并有了更加丰富的文化表述,如“同舟共济,自强不息”,“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事济天下”,“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等等。他表示,同济大学从创校伊始,并植入了向世界开放、兼容并包的深深基因。新时期,同济大学的发展,在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致力于人才培养根本任务的同时,更是将“积极服务社会”和“国际交流合作”打造成为两张标志性名片。

吴为民在报告中特别提到,在200758日至75日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先后五次来到同济校园,对同济大学各方面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对全校师生以极大鼓舞。结合学校历史的介绍,吴为民在报告中对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做了特别的介绍和解读。早在1915年,同济大学并有了首批法政科学生,这批学生由原在青岛的德华大学转学同济并在同济毕业。

1945年,当时正在西迁办学途中同济大学于李庄正式创办了法学院,集聚了一大批当时法学界非常知名的专家、教授。首批招收的153名学生均来自于学校其他院系,分布在法理、民法、行政法、司法等四个组(系),这批学生毕业于19493月,也是同济大学历史上第一批文科毕业生。19499月法学院与文学院一道被调整至复旦大学,之后法学教育在同济大学一度中断,直至1994年恢复法律系建设并招收本科生,2009年在整合校内法律系、中德经济法研究所等多个平台基础上正式恢复法学院建制。因此,在同济大学的办学历史上法学院底蕴深厚、基因卓越。吴为民在报告中指出,这些历史渊源,将是同济法科在未来振兴发展的深厚基础和最大动力。

报告会结束后两天时间里,法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新生还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到校史馆参观,更加真实地了解和回味学校110年的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同济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院办:86-21-65982644   招生教学:86-21-65985385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B


同济大学法学院

TJ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