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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暑期班学院举行第二场学术报告会

来源: 日期:2017-07-12 00:00 点击:


77日上午九点,同济大学法学院第五届国际暑期班——同济大学-巴黎一大第一届暑期班——“中法税法比较研究”的第二场场学术报告会在综合楼1305顺利召开。

(法国学生 Victor Grule主持“增值税”主题报告)

报告的第一部分为税法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增值税,由法国同学Victor Grule主持。首先发言的是周晋同学,她的报告集中介绍了中国增值税从立法至今经历的四次重要改革。在报告中,她简要分析了每次改革的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改革措施。通过其报告,使中法学生对我国增值税的发展历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提问环节中,Amara Djeziri同学就中国是如何进行抵扣进行了发问,周晋同学根据相关规定耐心地回答了问题。

(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周晋介绍中国的增值税改革)

随后,毛艳艳同学就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这一增值税制度中的具体问题展开介绍。她强调,中国的增值税法1979年引进自法国,但由于国家财政情况的不同,又产生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定。其中显著的一点是,我国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解读,她对中国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体系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小规模纳税人的优缺点以明确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选择策略。

(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毛艳艳介绍中国的增值税制度)

紧接着,Noemie Bonnefont就欧盟增值税的一般规则进行了阐述。她提到,现行欧盟的增值税制度1954年首次引入法国。她的报告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增值税缴纳义务及增值税扣除的权利。她用流程图的形式,直观地展示了满足何种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才能享受增值税扣除的权利,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必须承担增值税的义务,逻辑明确,层次清晰。

(法国学生Noemie Bonnefont介绍欧盟的增值税)

Aymeric Tassel在接下来的报告中,介绍了国际事务中的增值税义务。他的报告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第一,有形资产的规则;第二,无形服务的规则。同时,两者均区分包含欧盟内国家的行为以及与欧盟外国家的行为。分别为在欧盟内的活动以及在欧盟外的活动;第二,无形服务的规则,同样也是分为包含欧盟内国家的服务活动以及与欧盟外国家的服务活动两方面。他在总结部分表示,区分是否具有欧盟国家的身份对实施增值税的属地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国学生Aymeric Tassel介绍国际事务中的增值税义务)

最后,陈立群同学就现行中国增值税的档次和各档的税率对中国的增值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介绍。他表示,税收实现政府对市场的调节主要通过不同税收档次的设置来实现,而中国现行税率档次分为一档标准税率和四档非标准税率。其中,存在一定的弊端,但可通过对增值税税率的兼并得以解决。

(同济大学法学院陈立群同学介绍中国增值税的各档税率)

报告会的第二部分主题为当前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的环境保护税问题,由张培同学担任主持人。

(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张培主持第二部分报告“环境保护税”)

苑小斐同学所做的报告是针对20181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国环境保护税法。她主要介绍了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纳税人、应税污染物,以及环境保护税的减免等问题。在提问环节,针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效果,与会听众们展开了热烈讨论。经过一番思想的碰撞,大家达成共识,认为中国进行的费改税的改革是一项重大举措和进步,未来配合其他环境法律会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苑小斐介绍《中国环境保护税法》)

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表示,环境问题能否通过环境税改善,取决于这是否被视作是一部真正的法律。

(中法两国教授就环境保护税问题各抒己见)


随后,赵林萍同学从环保税征收的一般依据、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分工与配合、纳税人的义务和海洋工程的环保税征收等四个部分具体介绍了中国的环境保护税制度,对苑小斐同学的报告作了很好的补充。

(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赵林萍介绍中国的环境保护税制度)

紧接着,法国的Aymeric Tassel同学对中国环保税能否推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进行了提问。两名同学表示,从排污费到环保税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环保税现在还在征收的准备过程中,未来还有很大的立法空间,此外,在执法上我们的征收模式也进行了创新。

(苑小斐同学回答法国学生的提问)

对应地,索邦大学的Caroline Viard同学对法国的环境保护税问题进行了阐释。她在报告中指出,法国的环境保护税制度最先是在一战和1929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当时,干涉主义占了主流,即国家通过各种税收的形式对经济和社会政治进行干预。此外,她还介绍了法国环保税的五大要素,以及税款的分配问题。

(法国学生Caroline Viard介绍法国的环境保护税)

最后,Carla Canobas以环境征税的一般规定为题进行了精彩报告。她分别介绍了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国际法以及法国法律中规定的污染费支付原则。

(法国学生Carla Canobas介绍法国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规定)

在介绍法国相关法律规定时,她提到了几种具体的法律,比如专门的关于水上环境保护的法律、有机农业的税收法律以及能源税收法律等等,进一步丰富了在场听众们对于法国环境保护税的认识。在热烈的讨论和精彩的点评之后,第二场学术报告会圆满结束。


(法方教授对报告进行总体点评)

同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谭喆慧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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