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09
1937年8月13日,上海抗战开始后,学校被迫内迁。经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西和赿南同登、谅山、河内、老街至河口,进入云南迁至昆明一年 余后,于1940年又迁到四川南溪李庄(今宜宾市翠屏区辖)。1945年在李庄同大工学院所在地的东岳庙玉皇楼,创建法学院。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迁 回上海。
李庄同济大学于1945年增设法学院。办法学院的缘由,一是当时国民政府急需培养法律人才;二是自十九世纪以后,德国在法律科学(如学理和立法)方 面比较发达。当时中国各有关大学一般是介绍英、美、法及日本的法学,缺乏专门介绍德国法学的学校。教育部曾命令同济大学校长徐诵明于1945年秋创办文法 学院,但因当时办文法学院的条件不具备,于是先筹办法学院,聘请胡元义教授为筹备主任。由于胡教授当时在国立四川大学任教,未能来同济大学,筹备办法学院 事宜就由教务长谢苍璃教授代理。
法学院招收两班学生,一班是本校各院系已有德文基础的学生转入法学院一年级的共有53人;另一班为招收高中毕业生60余人,先入德文补习班学习德文 一年后再进入法学院一年级。 法学院于1945年12月正式开课,学制四年。因招收的学生不多,法学院就设在李庄东岳庙内的玉皇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