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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29
各位老师,2011年度奖金的发放标准已经公布在学院宣传栏里,请各位老师留心查看。有问题,可及时反映。
工作量不满的老师可以以2009——2011三个自然年的工作量3倍参与考核,如不满工作量,则考核不合格。按照《法学院岗位聘任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2012年度新的积分标准已经教授委员会通过,请大家留意宣传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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