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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庭进校园活动”顺利举行

来源: 日期:2013-04-24 00:00 点击:

4月24日下午,由杨浦区法院和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的“法庭进校园”活动顺利举行。全校近80位同学现场观看了一场真实的民事纠纷审理的过程。

当天14:00,在综合楼1204法学院模拟法庭,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名称为“上海水源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进行了庭审。首先由书记员向大家宣告了法庭纪律,接着全体人员起立等待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入庭。随着法槌的庄重一击,法庭正式开庭。在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进行了短暂的休庭。原被告均不同意庭外调解,饭厅宣布择日宣判。双方代理人简单扼要的观点、唇枪舌剑的辩论以及法庭的庄严气象让在座的观众印象深刻,也感受到了司法的魅力。随着主审法官的一声庄严的“闭庭”,本次庭审也落下帷幕。

本案原告为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上海水源地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案情为:被告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经营范围同原告类似,被告法定代表人原系原告公司高管。2012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以图片和文字等形式对原告所承接的多个项目进行宣传并称是被告自己的工程。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系虚假宣传且该行为已足以引人误解,给原告的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被告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30元。被告辩称你,被告并没有进行虚假宣传,被告仅表示参与过涉案项目,因被告中的部分员工曾在原告公司工作过,参与并不代表被告承接了涉案项目,被告无侵权行为;原告在起诉前曾想被告发过律师函,根据律师函被告已经删除了相关工程介绍,对原告的名誉和商誉没有造成影响。故被告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次庭审有众多法学院的师生进行了观摩并参与了之后的讨论。通过此次庭审,不仅让学生接触到了真正的庭审过程,也给了法学院学生一次很好的机会,让学生们有机会把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更有利于将来的学习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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