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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9-26 12:06 点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将继续选派优秀人才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选派规模:2021年计划选派21

实习期限: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通知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29


二、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选派规模:2021年计划选派8

实习期限: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通知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2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应为2021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3、外语水平要求及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

4、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请见各遴选通知。


申请流程:

申请人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选择1-2个意向岗位准备申请材料;

101-15日,经所在院(系)同意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并向所在院(系)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老师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推荐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1018日前将院系签署意见的全套申请材料通过所在院(系)交研究生院,请务必在基金委申报系统关闭前提前至少1天提交,以便学校进行校内审核;

1030日前,研究生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材料及学校公函报留学基金委;

11-12月,中外双方评审,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申请材料:

本校研究生申请者需在按基金委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的同时,向院(系)及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同济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培养”--->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填写意见、学院政审签字并加盖院党委章、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章

2、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其他个人在基金委网上已上传资料的复印件。

同时,由申请人推荐学院提供《拟推荐人员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pyc@tongji.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全套申请材料于1018日前提交至瑞安楼506室。


详细遴选通知、岗位要求及选派管理办法请见:

1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

2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生岗位需求、申请材料及说明、时间流程等: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29

3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生岗位需求、申请材料及说明、时间流程等: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2


温馨提醒:

关于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说明:

1、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学校鼓励我校在读及应届研究生积极参与。

2、实习人员可通过2种途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际组织实习,一种途径是本次通知里提到的,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按照项目要求及时间节点统一申请,该合作途径申请人应为应届毕业生;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也就是个人获取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或合同且尚未开始实习前,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经基金委评审后获得资助。

3、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如实习方式为线上进行,则不在基金委该项目资助范畴内。

4、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艰苦地区补贴。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1923


附件1:拟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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