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表
姓名 | | 学号 | | 班级 | | 出生日期 | |
类别 | □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 身份证号 | |
外出 类型 | □因公 □因私 | 手机号码 | |
外出 事由 | □双学位项目交流 □学分互换交流项目 □短期访学 □短期交流 □实习 □联合设计 □培训 □暑(冬)令营 □参加比赛 □科学考察 □学术会议 □CSC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CSC硕士生项目 □CSC本科生项目 □其他 |
出国(境)基本境况介绍(请说明时间段、目的地、经费来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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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导师意见(研究生填写):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学工办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教务(法硕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1、学位、学分、访学、CSC项目等,本科生由本科生教务员、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签字,研究生由研究生教务员、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签字;其他情况一般无需教务员、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2、学位、学分、访学、CSC项目等可能影响正常毕业的,本科生教务员、研究生教务员在签署意见时,须要求学生签署承诺书。
3、本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保管一份,另交学院院办保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