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校园招聘: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社会招聘:参加社会招聘的人员应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对象以各用人单位岗位招聘需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江苏交控所属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主要有:交通工程、信息技术、金融财务、综合管理、机电维护、安全管理类。同时,本次招聘江苏交控还倾力打造“管培生项目”“清北直通车项目”“博士项目”等三类专项招聘岗位,欢迎广大优秀人才踊跃报名。详细招聘岗位要求请见相应岗位信息。
(一)管培生项目
面向国内外著名高校,选拔招聘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清北直通车项目
面向毕业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
(三)博士项目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在报名系统查看。
四、工作地点
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南京市以及省内其他市县。具体工作地点详见岗位信息。
五、招聘流程
江苏交控所属单位岗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管培生招聘项目与江苏交控所属单位岗位招聘同步开展,招聘流程一致。清北直通车招聘项目不设固定招聘时间,成熟一个,引进一个。博士岗位项目由用人单位通过组织答辩评审会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chc.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24:00。
2.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人才中心——点击“投递简历”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
江苏交控所属单位招聘岗位报名通道
管培生、清北直通车招聘岗位报名通道3.江苏交控所属单位岗位招聘,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管培生、清北直通车岗位的考生还可同时报考江苏交控所属单位招聘的一个岗位。请考生对照岗位要求,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参加职业能力(性格)测试和笔试,职业能力(性格)测试需在笔试开始前作答结束,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五)一轮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8(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上限,确定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一面)。若计划面试人数小于本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上限要求的最高人数时,按实际进入一面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二轮面试
根据一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上限确定二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有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二面)。拟参加二面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对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如考生笔试成绩与一面成绩的算数平均值超过本单位75%的考生,也可推荐参加二轮面试。
(七)岗位调整规则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各考试环节(笔试、一面、二面)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一面、二面开考前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需求为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等岗位的除外。
(八)综合考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一面、二面成绩以各占30%、30%、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计算过程均保留2位小数。
(九)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选。二轮面试没有形成竞争性的岗位,体检人选的二面成绩需超过本小组内75%的考生。
(十)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得分排名、体检结果,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二面成绩和一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可按递补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拟定递补录用人选。当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满足录用资格时,用人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将递补录用人选顺延递补为录用人选。用人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递补录用人选需在本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相关手续。校招人员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
六、不予录用情形
1.考生在笔试、一面、二面、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2.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已签订三方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5.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6.受学校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者。
7.国家法律、法规,江苏交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谎报,一经查实,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提前通知考生各招聘环节,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醒。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招聘期间其他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网站。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应聘者报名人数、笔试、一面、二面情况等,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公告。
4.江苏交控所属其他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活动,请关注相关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
5.考生相关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八、咨询电话
025-5286366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交控党委组织部及所属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