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以纺织、材料、设计为优势,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畅通教师和管理序列“双线晋升”渠道,促进辅导员多样化发展。学校设立多项专项经费用于鼓励辅导员开展培训、思政工作研究及奖励,鼓励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高一级学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辅导员岗位上有所作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我校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待遇
1. 岗位聘任
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事业编制)。
2. 发展通道
专职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实行职务和职级“双线”晋升。
3. 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2)享受房贴;
(3)学校为符合条件的新入职专职辅导员提供宿舍。
二、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2. 语言表达、文字表达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能力强;
3. 热爱学生工作,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曾担任兼职辅导员(社区辅导员、班主任)、所在学生集体或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独立承担过集体(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
1. 2024届毕业研究生(具备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毕业年份);
2.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17:30止。
2. 报名方式
请在东华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join.dhu.edu.cn)上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详见阅读原文处)。同时,请将《东华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详见阅读原文处)、《东华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详见阅读原文处)以及各种奖励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fdyzp@dh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毕业院校+姓名+辅导员招聘报名。(请以word格式发送《东华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无需加盖公章),切勿发送PDF格式,否则将因系统录入错误,自动按照作废处理,若资格审查通过,相关表格纸质版盖章原件在初试时统一提交,邮件和网络应聘需同步完成,缺一视为无效。
联系部门:东华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德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21-67874293
3. 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材料无需邮递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 初审。学校根据招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和资质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应聘者可于2023年10月20日起自行登录东华大学人才招聘网查询初审结果。
2. 初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以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以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和须知要求,初试时须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学校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3. 复试。以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以及复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要求。学校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参加实岗测评人员名单。
4. 实岗测评。根据学校安排在相关学院完成一定时间的实岗测评,期间完成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评。学校根据实岗测评情况,结合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评结果,确定参加评审会人员名单。
5. 评审会汇报。学校根据岗位数及面试情况,确定进入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人选,以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进入评审会的应聘人员以及评审会时间、地点及须知要求。
6. 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7. 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东华大学人事处
东华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