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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在读全曰制研究生,专业不限,但有知产、刑事、民商专业背景的优先考虑;
2.实习期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每周工作一般不少于3天,个人有意延长至3个月以上的优先;
3.实习期主要参与诉讼活动,了解法院办案流程,辅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完成相关工作;
4.实习期间法院给予一定的餐费补贴;
5.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由法院根据接待能力确定实习人数。
请有意参加实习者发送简历至tjfxyxg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三中院实习+姓名”,截止日期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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