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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活动
我院与杨浦法院中心组联组学习顺利举行

来源: 日期:2015-04-10 00:00 点击: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精神,实施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同济大学法学院近年来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展开全面合作,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为更好地推进合作,2015年3月30日下午,同济大学法学院与杨浦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会,研究加强院校联系,进一步拓展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合作。

会议首先对近些年的双方合作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和提升审判业务的水平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杨浦法院通报了院校结合共建法律实践基地及院校互动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情况。同济大学法学院介绍了院校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及在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中的合作。在此基础上,双方讨论了2015年的合作推进计划。双方一致认为应该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际要求,展开从“中心组学习”到师生交流的全面合作,并就一系列知识产权与教学研究交流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提出在法官与教授就司法疑难问题开展日常交流、学生实习、法院定期赴校园开展庭审、校园法学讲座资源共享等项目上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并对2015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6.26禁毒日活动”合作的具体活动项目安排达成了一致。

在交流发言阶段,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就司法实践与教学研究的契合方式在多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合作的建议。双方一致认为联合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方式很好,需要继续坚持。逐步实现法学院与杨浦法院之间“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等五个共同机制;继续开展双向交流;通过推进杨浦法院兼职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等方式推行“双导师”制;联合开展应用课题研究。

双方一致认为通过法院与高等院校法学院的合作交流,可以开拓法官的视野,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同时也为高校法学院教学和研究提供实践平台,可以为实践型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作出一定贡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同济大学法学院和杨浦区人民法院的影响力。

参加学习的有杨浦法院院长、书记孙培江和副院长张建民、潘家祥、徐学、陈杰华,纪检组长黄真伟及政治部主任宋琳、办公室主任宋世荣、研究室主任曹渊冰;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光、书记程德理、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朱冰,杨浦法院实践基地联系人曹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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