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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
同济大学2016 年招收(秋季入学)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日期:2015-10-28 00:00 点击:

一、代码
同济大学的学校代码为 10247,同济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 3103。本简章所指的法律硕士(非法学)
的***码为 035101,法学院的代码为 240,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
同济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方向和知识产权(含专利代理)方向。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
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首先在 2015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 至 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
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要选择同
济的考点,需持有上海户口或工作单位应在上海(户口不在上海但工作单位在上海的考生,现场确认
时需提供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27 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 2015 年 8、9、10 三个月的社
保记录(需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和《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 4 -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同济大
学签订非定向就业的合同,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
前分别与同济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的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录取前,须按有关通知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文档和寄送政审材料。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的,须在录取前将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六、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
贷款。
学制 3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 4 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
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 59000 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奖助体系由法学院另行制定公布。
七、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
http://zyxw.tongji.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综合楼 1301 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3016,021-65988363
传真:021-65982644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3834
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 年 12 月 27 日
8:30-11:30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14:00-17:00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以上科目中,“(242)德语”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同济大学 2016 年招收(秋季入学)攻读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见附件),其它科目均由教育部
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复试安排预计于 2016 年 3 月公布,考生届时可凭网上报名编号和身份
证 号 登 录 同 济 大 学 2016 年 招 收 秋 季 入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
http://zyxw.tongji.edu.cn/xlxw/2016)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复试
时间预计于 2016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参加复试时
请带好以下材料:
(1) 复试通知书;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 历届生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
科生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5) 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由我校收存。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
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以全国联考专业法律门类为
基础,包括对考生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民法学[含知识产权]、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道德和
法律职业素养、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维方式与判断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等综合素
质的考核。复试的考试形式和具体内容由同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
文件精神和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五、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
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政审材料、录取通知书一律按上述
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时,务必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或“电
子注册号”填写。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信档案”频道(网址:
http://my.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按学历(学籍)信息中的“证书编号”填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
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
报 告 交 报 考 点 核 验 : 持 境 内 学 历 的 考 生 提 供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不早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的编号,以便现场确认和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同济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
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
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同济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2 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好以下材料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件。一经发现作伪,我校将扣留伪造的证件,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
格或取消其学籍。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
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
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 年 12 月 26 日
8:30-11:30 (101)思想政治理论
14:00-17:00 任选一门:(201)英语一、(242)德语
附件:
同济大学 2016 年招收(秋季入学)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

一、(242)德语
1. 参考书目
《新编大学德语》第二版(一至四册),朱建华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2. 考试大纲
(1) 要求考生掌握德语基本语法与词汇,能够运用德语进行阅读与短文写作,并且具有一定的德
汉互译能力;
(2) 题型包括:填空、选择、造句、改写、阅读、德译汉、汉译德与德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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