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正文

本科生
本科生创新创业成果记录及课程认定相关规定

来源: 日期:2020-08-03 12:44 点击:

本科生自2018级起,不再适用《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详情见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同济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院办:86-21-65982644   招生教学:86-21-65985385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B


同济大学法学院

TJ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