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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工作暨推荐参加2012年同济大学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3-28 00:0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同济大学德育“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我校“红火青春新跨越”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创新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 优秀大学生的榜样作用和导向作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2011年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举办2012年“同舟领航,追求卓越”——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 会。

即日起,先在学院内先进行公开评推选,学院将选拔优秀学生标兵若干名,在学院内进行宣传表彰,获奖者有机会被推选参加大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宣讲团将在2012年10月、11月、12月面向全校新生开展主题报告会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经验交流会。

具体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

1、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以参选,根据下附选拔学生标兵类型的要求,可以采用自荐、班级推荐、同学推荐、师长推荐等方式。

2、上交材料:(1)推荐表 同济大学优秀大学生报告团成员推荐表;(2)个人陈述,其中个人陈述应条理清楚、突出重点、内容精简,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3)个人生活照一张,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3、2012年4月4日前将个人的电子版推荐表及个人陈述、照片发送至法学院公共邮箱:tjfxyxgb@126.com,邮件请注明“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4、学院根据上交的材料综合评定,最终确定的人选将作为“优秀学生标兵”在学院内予以宣传表彰,并有机会推荐参加2012年“同舟领航,追求卓越”——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联系人:娄亚丹

联系电话:65983456

附:优秀学生标兵选拔类型及标准

1、道德模范: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孝老爱亲、学习践行雷锋精神、艰苦奋斗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在校学生。

2、学习标兵:综合学习成绩拔尖,学习能力突出,综合表达能力强,善于总结、善于分享的在校学生;

3、自强之星:具有坚强刚毅、自强不息的品质,在贫困和逆境中能够迎难而上,通过自己努力获得认可和成功的在校学生;

4、就业能手:在单位选择、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方面具备心得及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获得认可的在校学校及校友人士;

5、单项先锋:在单科能力表现、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全国性单项学科竞赛、社会实践项目等方面涌现出的杰出在校学生代表;

6、校园达人:在学校各类学生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学生社团发展、个人文体技能等方面涌现的领军人物和杰出代表,综合素质全面;

7、志愿明星:在上海世博会、世界游泳锦标赛、西部计划支教团、定西支教团及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中的杰出在校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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